本帖最后由 熊猫丶晓能 于 2014-1-12 12:18 编辑

关于举报后回复的处理决定:

举报后回复如:"已举报不谢""水回已举报""删前刘明"等一系列
这种行为在众多版主看来已经成了一种坏习惯
经过与混乱的谈判[怎么可能~只是说了一句就同意了]
我们版将成为本论坛第一个实行该政策.
触犯到此条的将给予警告扣除5金币以作警示!
哔....在该政策之前的那些说"举报不谢"的不受处理

某刺客乱入:谁要是再敢举报完了说已举报不谢的话。。。。。。
就等着我查水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