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规定如下:
I.作品抄袭:视被发现抄袭之前的作品评价而定。共同惩罚为撤销所有正面评分,并给予1-10不等的贡献扣除。数量影响较小者(1-2)黄牌第次警告;数量较大3-5)或已取得优秀贴禁言5天。数量巨大(多于5)或已取得精华帖:禁言一周。被提醒后不承认,或3天内不回复质疑:最低禁言两周,不设上限。抄袭次数惩罚后不会清零,有累积效应。

经管理组三寡头(误?)讨论,进行以下变动:

变动1:只要验证举证属实,无论是否承认,均给予以下处理:
数量影响较小者(1-2)禁言5天
数量较大3-5)或已取得优秀贴
禁言2周
数量巨大(多于5)或已取得精华帖:永久禁言。


变动2:剽窃定义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为剽窃:
  • 转载内容声明原创(这个是老规定)
  • 没有任何说明是否原创的内容(这个是新增的)
换句话说,现在论坛部分继承学术界对于剽窃的定义:没有注明的转载=抄袭

变动3:关于被揭发后剽窃者的态度
如果发现拒不承认的态度,惩罚措施会提升一级。

不变动的部分:
共同惩罚为撤销所有正面评分,并给予1-10不等的贡献扣除。
抄袭次数惩罚后不会清零,有累积效应。




任何当事版主在剽窃事实确认后均可实行先斩后奏权(即先行封禁再向管理员通报)


在本帖发布时间之前的剽窃处理仍然以旧规定为准。



MCBBS管理组
2014-3-1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