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本论坛帐号和发表帖子之前,请仔细阅读本管理条例。
参与本论坛的一切活动,均视为已熟悉并接受了本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所有条款。
一、关于会员名
禁止注册以下几种会员名,发现违反者将直接删号。
1-1.不和谐的会员名;
1-2.故意和其他会员十分相似的会员名;
二、关于头像
禁止使用以下几种头像,发现违反者将敦促更换,否则强制更换。
2-1.不和谐的头像;
2-2.故意与他人雷同;
2-3.带有明显广告色彩;
2-4.长头像(高于150像素的头像);
三、关于签名
禁止使用以下几种签名,发现违反者将敦促更改,否则强制删除。
3-1.不和谐的内容
3-2.侮辱他人的内容
四、关于发帖
(首先普及一下关键词屏蔽后草稿的恢复方法:如果你发表的主题因为含有关键词而被屏蔽,请不要关闭页面,而是单击浏览器的返回上一页按钮,这时会看到空白的编辑页面,点击编辑框下面的“恢复数据”就能恢复之前的草稿。)
4-1.请认真选择发表主题的版块和主题分类,如果版块或分类错误,则予以口头警告,30天内累计警告3次后再犯者禁言3天。
4-2.不得发布不和谐的信息,发现违反者将删除相关帖子并禁言7天。
4-3.不得发布以下几种无意义的内容,发现违反者将删除相关帖子并予以警告,30天内再犯则禁言3天。
a.纯水帖,包括纯表情,以及只有一两个无意义词语的帖子,如:顶,沙发,路过,额,哦,哈哈……(简要回答他人的问题除外)
b.纯链接帖,帖子里只含有一个链接而没有任何说明。
c.纯图片帖,帖子里只含有图片而没有任何说明。
d.内容重复的帖子,包括只复制或引用他人或自己以前的发言,而没有添加新内容。
e.不知所云的帖子,主要指语言混乱,几乎无法看懂的帖子。
f.广告帖。
g.使用模板的帖子除了模板中填写的信息外没有其他内容的。
4-4.不得刷版,发现违反者将予以警告,30天内再犯则禁言3天。
15分钟内连续发布5个以上的主题或连续回复帖子超过10个,且没有实质内容的,即视为刷版。
4-5.不得连帖,发现违反者将予以警告,30天内再犯则禁言3天。
同一主题内连续回复3次,或对同一帖子连续点评3次即视为连帖,有价值的内容或特殊需要(如预留位置)允许连帖 。
4-6.不得版聊,发现违反者将删除相关帖子并予以口头警告,一周内再犯则禁言3天。
以聊天的形式讨论与主题无关的内容,严重影响主题讨论的情况即视为版聊。
4-7.不得挑起事端,发现违反者将删除相关帖子并予以口头警告,一周内再犯则禁言7天。
发表主题或回复来攻击或辱骂他人,或者引起口水战。有对其他会员或管理人员不满的地方请到投诉帖反映:地址
4-8.“客户端Mod”版块发布Mod必须使用Mod发布模板,否则关闭帖子直到其使用模板再打开。
五、其他
5-1.论坛保留对其它不合理行为的判断和处理权利。
本规章2011年4月12日0时0分起正式实行。
修改记录:
2011.4.12第1次修改,增加了4-3条的g号情况,增加了4-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