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帖名须为如下格式:帖名:[类型]插件原名 —— 一句话简介[版本]
例如:[综合]Essentials —— Essentials基础插件,你值得拥有[1.7.10]
类型只能是这些:
管理
安全
聊天
编程
经济
娱乐
综合
机械
其他
角色
传送
网页
整地
创世
备注:
为了方便搜索插件,插件原名为插件的原名称而不是通俗易懂的名称
例如Essentials为原名,而"基础插件"则不是
注意是小写中括号“[]”(不是“【】”)和大写破折号“——”(不是“-”和汉字“一”);破折号左右的空格可有可无。
类型如多个可用[类型|类型]或[类型][类型]或直接[综合]
版本号如包含多版本可用[版本号-版本号],例如[1.5-1.7] 若以上要求不合格,哪怕是一点差距或不足,将会进行删除处理;(新版规发布前的帖子将进行关闭+下沉处理,直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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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需要拥有至少一张截图,如果是Vault等前置插件或原帖地址没有插件截图则不用
| 2-2: 需要拥有插件的命令,权限,配置文件说明,如无命令或权限或配置文件则填"无" | 2-3: 模板需填写正确的原帖地址,不能是站内已搬运的地址等 | 2-4: 如引用他人的说明需经过作者的同意,未经允许引用将删帖处理 | 2-5: 搬运内如引用到其他人的说明(如看到某人搬运然后没汉化然后你汉化)不能只放链接地址,例如:
我看见XX搬运了XX插件,但没汉化,所以我顺手汉化了下
介绍看XX的地址: http://www.mcbbs.net/XXXXXXXX,
而是自己说明或经过XX的同意然后引用到帖内 | 2-6: 帖内不能有任何宣传信息,例如插件定制,服务器宣传等,拥有这些信息的将进行扣分+强制编辑掉处理 | 2-7: 请勿有大量@人,以此刷分的行为,如出现,管理员有权删除帖子(引用某狼) | 2-8: 帖内任何说明都不能有机翻的存在,
什么是机翻呢?
就是使用机器翻译,例如http://fanyi.baidu.com等翻译出来的文字
对于该行为的惩罚将进行删帖+发卡处理 | 2-9: 帖内不能有亮色的存在,这会影响浏览,例如:
[spoiler]亮青色亮黄色等等 |
对于拥有那些字体的帖子将进行关闭+下沉处理,直到修复 | 2-10: 下载地址不能为有收益性质的短连接,例如adf.ly,处理方式为关闭+下沉,直到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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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原创插件可以拥有广告宣传,但不能在帖内,而是在插件开启的时候在后台发送信息
例如:
public void onEnable()
{
getLogger().info("插件定制,找XXXXX");
}
而不能有其他手段
| 3-2: 不能插人后门代码,例如设置op,改变模式等,惩罚为永久禁言+晒尸1周 | 3-3: 插件原名部分可用中文 | 3-4: 可用adf.ly等收益性质的短连接 | 3-5: 需将前置插件的下载地址放出.常见插件不用,例如Vault,ProtocolLib.如没有将进行删帖处理,对于之前的贴处理方式为留言并等待一段时间,如果没有修改才进行删帖处理(201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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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二次搬运的定义为:
站内已有X插件的搬运贴,新发的X插件帖如果内容大致相同并版本上大致相同
| 4-2: 二次搬运的处理为删除新搬运贴 | 4-3: 什么情况下可以二次搬运? :
已有搬运贴版本过老
内容差距过大(例如老帖无汉化新贴有,或教程)
下载地址失效等(待补充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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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指路贴的作用(引用某狼):
用途一
你发现/正在使用一个不错的插件,想拿来分享,但是又没有时间跟精力码字,这时指路贴就派上用场啦! 只需在帖子里附上原帖地址和插件的大概用途就可以啦! 其他人有兴趣的话可以亲自整理测试后以正规的搬运形式发出来~
用途二
你发现/正在使用一个不错的插件,但是自己能力有限,无力深入研究、汉化、详细介绍插件内容,你可以在标题标注【请求搬运】的字样等待其他人开坑,所以,再遇到这种情况就不必跑原版问答区开悬赏求搬运啦~~~
| 5-2: 为了版面整洁,过老的指路贴或指路贴所指插件已有搬运将会进行关闭+下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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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剽窃的定义为:
①: 复制他人的说明,汉化文件等
②: 转载,复制已知的原创插件等
| 6-2: 对于剽窃的处理:
①情况: 删帖+扣分,情节严重者将会受到1-7天的处罚或永久禁言
②情况: 删帖+扣分,如果是复制将会受到额外的发卡警告,情节严重者将会受到1-7天的处罚或永久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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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版聊,例如:
A对B说: 今天天气很好
B对A说: 是啊
C赞同A说: 对对对
等等 | 6-2: 万用回复,例如:
MCBBS有你更精彩~
先回复再看贴
很棒的作品!
支持原创插件
等等 | 6-3: 无脑刷回复,例如:
对每个帖子都用一种回复 | 6-4: 对以上的情况都将会发卡,情节严重者将会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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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日 MCBBS 服务端插件版块,最终解释权归MCBBS管理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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