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本论坛帐号和发表帖子之前,请仔细阅读本管理条例。
参与本论坛的一切活动,均视为已熟悉并接受了本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所有条款。
一、关于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包括:头像、用户名、签名、自定义头衔等公开展示的信息
1-1.不得含有人身侮辱性质内容、宗教斗争色彩、政治色彩、精神污染内容;
1-2.不得含有性相关或强烈性暗示色彩;
1-3.不得含有未经许可的广告/商业盈利/服务器宣传内容、宣传或引导到其他与本站相同定位的论坛;
1-4.不得使用超长头像(源图片高度大于200像素的头像)、超大头像(头像尺寸已经接触信息框边缘的头像)、任何可以扫描的二维码头像或签名(扫描打开网页链接、付款捐赠链接等);
1-5.不得使用超过3行的自定义头衔(超长头衔);
1-6.不得恶意模仿论坛现有用户及站内外团体。
违反以上规定,管理员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清空个人资料、扣分、警告、封禁、删除账号等处理
二、关于发帖违规
2-1.请认真选择发表主题的版块和主题分类
2-2.不得发布违规信息,政治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性及临时性法规。发现违反者将删除相关帖子并视情况严重与否进行其他惩罚
2-3.论坛用户的主违规处理措施分为五个级别,程度依次加重:回复警告或删帖理由警告[注1]可附带扣分(20金粒以内,严重者加扣3人气以内)、黄牌警告、累计3张黄牌或手动禁止发言(5天)、手动禁言7天及以上(包括永久)、禁止访问。还有若干辅助措施,但基本上只是作为辅助,很少单独出现。[注2]
2-4.对于具体的违规情形情况,有以下初始警告级别。如有再犯其他的类型,那么以犯规类型里起始警告级别高的算起,依次叠加。多版共同违规的处罚也会叠加:
编号 | 情形 | 主处罚初始级别 | 附加处罚 | 备注 |
A | 回复水贴/恶性刷帖 | 扣分警告/永久禁言 | “水贴”的定义由各版版规决定,因版区不同而异。 | |
B | 主题水贴/恶性刷帖 | 黄牌警告/永久禁言 | ||
C | 轻度侮辱/攻击性言辞/恶意骚扰他人/反话捧黑 | 黄牌警告 | 途径若为站内信,则封禁1天 | |
D | 恶性侮辱/强烈攻击性言辞/挑起事端/恶性骚扰/反话捧黑 | 视严重程度给予1-7天不等的禁言处理 | 对非事端挑起一方处理放宽。途径若为站内信,则封禁3-7天 | |
E |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 禁止发言5天 | 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
F | 威胁攻击论坛/恶意扰乱论坛秩序 | 永久禁言 | 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
G | 马甲账号[注5] /原账号报复辱骂 | 马甲账号永久禁言 | 原账号惩罚等级提升1-2级 | |
H | 非你问我答大区的求助主题帖[注3] | 删除帖子并注明删帖理由 | 若帖子发到新闻资讯版,则黄牌警告。 | |
I | 非服务器版/PE服务器发布版的服务器宣传贴 | 删除帖子并注明删帖理由 | 若帖子发到论坛事务大区、综合讨论大区或作品发布[注4]类版面,则黄牌警告。 | |
J | 作品抄袭 | 只要验证举证属实,无论是否承认,均给予以下处理: 数量影响较小者(1-2):禁言5天; 数量较大(3-5)或已取得优秀贴:禁言2周。 数量巨大(多于5)或已取得精华帖:永久禁言。 | 撤销所有正面评分,并给予1-10不等的贡献扣除。 | |
K | 利用账号评分权限针对性刷分[注6] | 被加分账号违规所得积分折合人气[注7]: 10人气以下不受处罚; 10~20人气回滚所得积分,并禁言两周; 20人气以上永久禁言 (同时被多个账号刷分时取总值判罚) | 加分账号: 10人气以下不受处罚; 10人气以上永久禁言 如判定为马甲账号刷分,则不受单账号加分10人气触发下限的限制,多个马甲账号的刷分累计计算。 | 为避免被刷分,请警觉自己的提醒,被无理加分之后请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到反馈投诉举报,如未举报视为刷分处理。(举报后仅处罚加分账号,并回滚获得的积分) |
L | 专用广告账号(广告机) | 永久禁言 | 普通用户利用主题、回帖、签名档等途径进行未经许可的商业营利宣传,给予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直接永久封禁的处理。用户资料页的“个人主页”栏不受限制。 | |
M | 宣传或引导到其它与本站定位相同的网站 | 删帖 | ||
N | 利用论坛BUG的一切不当行为 | 无明确规定,视具体情况而定 | ||
O | 发布信息来源违反相关协议的/用他人著作权的软件营利 | 屏蔽帖子,口头警告 | 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发布具有流氓软件特性的软件的,禁言5天,剥夺以后发布软件的权利。 |
P | 在默认以回帖时间排序的板块回帖挖坟 | 通过其言辞判断:无心之过,口头警告;蓄意挖坟,黄牌警告。 | ||
Q |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切行为 | 永久禁止访问 | ||
R | 干扰版主执行工作 | 根据情节禁言1周到2周 | 撤销相关积分 | 常见行为如在被版主的扣分/警告的帖子内加分;通过加分/私信/发帖等行为进行谩骂。重复举报已被处理的帖子,连续三次或三次以上。 |
S | 以营利为目的大量注册账号 | 删除马甲帐号或永久封禁 | 主帐号永久禁言 | 马甲账号所受惩罚不会解除 |
T | 账号出售 | 交易所涉及的商品账号永久封禁 | 买家主帐号永久禁言 |
[注1]5天内累计警告3次者禁言5天
[注2]若被发现时已多次再犯(此前未被发现),则视其影响加重1-3级处罚等级。
[注3]例外:非单纯求资源的编程开发类求助可发到编程开发版;相关游戏的求助可发到对应版面。
[注4]“作品发布类”版面包括:灵感交流大区除矿工茶馆之外的板块、展示&共享大区、PE作品发布、PE软件资源、Mod发布、插件发布、整合包发布、服务端整合包、MCBBS擂台
[注5]对马甲账号的判定,主要是根据IP以及类似关联行为为依据。管理员不会只凭IP判断。
[注6]若有贡献刷分情况,则无论加分数值,回滚所有贡献刷分,并撤销加分账号的贡献加分权限。
[注7]论坛积分公式中人气权重为3,判断时需转化为人气判断。如刷分3爱心,折合4人气;刷分3贡献,折合10人气。
2-5. 论坛管理层(包括但不限于版主,管理员)如果有所违规,请在公告板申诉,管理团队会视情况对该违规者进行进一步处理。
2-6. 对管理层(版主,管理员)处理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板申诉。如果您认为您被不合理封禁,请在“末路之地”版申诉。末路之地,对于主观恶意所致的惩罚的减刑,减刑力度不超过原量刑的一半。
2-7. 对于错版的帖子,版主的锁闭或删帖处理造成的回帖奖励或悬赏无法返还的后果由发帖人自负。
2-8. 非经审核通过正式成立的论坛小组,不允许在主题及回复内引用“来自群组”宣传,对第一次违反的会员口头提出警告并要求编辑掉对应内容,在短期内未得到回应的情况下版主有权自主编辑消除掉对应内容,屡犯的将酌情执行扣分或警告卡处罚。
三、奖励
奖励制度各版不一,本条例不作出具体规定。
四、其他
4-1.论坛保留对其它不合理行为的判断和处理权利。
4-2.如需永久注销论坛账号,请查阅此贴。
4-3.各版版主制定的版规不应与坛规相抵触,如有冲突以坛规为准。
4-4.对于严重违规,论坛将追溯同IP下所有账号的进行处罚,并视情况封禁IP,会员因使用公共网络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负。不接受诸如“同一个机房”、“共享虚拟私人网络”等解释。
4-5.论坛管理员拥有最终解释权。
本规章2011年11月1日0时0分起正式实行。
更新日期:2021-1-31